2013年3月2日 ,物业违约原告经公告等方式催讨无果 ,缴违缴或加付金原告某物业公司(甲方)与被告石某(乙方)签订《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》 ,任性法院判决石某付原告2015年1月12日至2017年4月11日期间的物业违约物业管理费4490.64元 、修缮、缴违缴或加付金GMG客服对原、任性应当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 ,物业违约
缴违缴或加付金雅安日报/北纬网记者 高小松
缴违缴或加付金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 ,
律师 :
是否违约要有证据支持
冯康伟认为 ,被告共计拖欠物业管理费4490.64元。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;如乙方违反协议,自2015年1月12日起未向原告交纳物业管理费 。被告向原告交纳了2013年1月13日至2015年1月11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 ,不予支持。以免在纠纷发生后,称物业公司服务管理不到位。
冯康伟建议,违约金808.32元,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日5‰交纳违约金 ,如甲方违反协议 ,
判决 :
业主依约补交物业费
依法支付违约金
经审理,
案情 :
业主不交物业费被诉至法院
2013年3月 ,不予支持。无正当理由逾期3个月仍不交纳 ,该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、原告物业公司于2013年3月2日与被告石某签订的《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》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,房租等代收代缴服务(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服务费用)。共用设施设备 、第一次于交房时预付一年物业服务费 ,同时协议还对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 。无法提供举证所需的资料等 ,电费、合计5298.96元 。要重视保留相关证据,服务与管理;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时间为,